盛裝制冷劑的鋼瓶,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“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”和“氣瓶安全監察規程”的規定。制冷劑鋼瓶屬于液化氣體壓力容器,鋼瓶的爆炸是常見的事故,往往造成人身傷亡的慘痛后果。
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:①超過允許的充裝量;②使用超過期限的鑰瓶。③使用受損有缺陷的鋼瓶:④使用了其他易爆或助燃氣體的鋼瓶而又未清理干凈;⑤存放地點的溫度過高或暴曬。據勞動部門統計,氨瓶爆炸事故中,約90%是因為超裝而引起的。這說明事故的性質是屬于責任事故。經驗證明,充滿液氨的鋼瓶,放在日光照射的場地上半個小時就能爆炸,爆炸率是100%。為了保證生產和人身的安全,對制冷劑鋼瓶的充裝、使用、運輸和儲存都必須遵守下面介紹的安全技術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