換熱器及輔助設備本身應符合設計要求,同時,安裝時又要符合安裝的技術要求:
(1) 附屬設備的安裝,應進行氣密性試驗及單體吹污。氣密性試驗壓力參見表1一3。
(2)臥式設備的水平度和立式設備的垂直度偏差均不宜大于1/1000,
(3)當安裝帶有集油器的設備時,集油器的一端應稍低。
(4)對油分離器等易振動設備,其地腳螺栓應采用雙螺母或增加彈簧墊圈。洗滌式油分離器的進液口的標高宜比冷凝器的出液口標高低200一〕00mm,
(5)當安裝低溫設備時,設備的支承和與其他設備接觸處應增設墊木。墊木應預先進行防腐處理,墊木的厚度不應小于絕熱層的厚度。
(6)氨液分離器的安裝位置應比冷間最高層排管高1.5-2m;排液器進液管高度應低于氨液分離器或循環貯液器的排液管。
(7)臥式及組合式冷凝器、貯液器在室外布置時,應有遮陽與防凍措施。
(8)與設備連接的管道,其進、出口方向及位里應符合工藝流程和設計的要求。
(9)液泵的安裝,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50275-1998(壓縮機、風機、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)的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