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冷劑的盛裝方式 制冷劑在未注入制冷裝置前是采用鋼瓶盛裝的,由于制冷劑鋼瓶屬于液化氣體壓力容器,因此為保證裝有制冷劑的鋼瓶在使用和貯存時的安全,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勞動總局頒布的“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”和“氣瓶安全監察規程”的規定。
鋼瓶的使用要求 啟閉鋼瓶閥門時,應站在閥的側面緩慢啟閉。瓶閥凍結時,應把鋼瓶移到較暖的地方,或者用潔凈的溫水解凍,嚴禁用火烘烤。將鋼瓶向制冷裝置充加制冷劑時,必須經過減壓裝置。瓶中氣體不得用盡,必須留有一定的剩余壓力。使用中要防止立瓶跌倒,禁止敲擊和碰撞。
往鋼瓶中充裝制冷劑的要求 制冷裝置在進行制冷劑非故障性排放時,一般應排進制冷劑鋼瓶內,這樣一方面可留待以后再充入制冷裝置中使用,避免浪費;另一方面也可避免排入大氣中污染環境。用于充裝的鋼瓶,顏色、標識等要與擬充裝制冷劑一致.還要求在安全有效使用期內,外觀不得有缺陷,安全閥件必須完好無損。制冷劑的充裝量,不得超過鋼瓶的規定值。充裝時所用的稱童衡器必須準確,而且最大稱量范圍應為使用稱量值的1.5-3倍。填寫充裝記錄并貼于鋼瓶上,主要內容包括:充裝時間、充裝量、充裝者、鋼瓶編號等。
制冷劑的貯存要求 用鋼瓶貯存制冷劑的房間,禁止有明火或取暖設備,且自然通風應良好或設置有機械通風裝置。鋼瓶立放時,應旋緊瓶帽,放置牢固整齊;臥放時,應頭部朝同一方向,堆放不超過五層,并要妥善固定,防止滾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