溴化鋰吸收式機組能量調節的特性有其下限。蒸汽型溴化鋰吸收式機組能量調節范圍一般為20%~100%;燃氣直燃型機組為25%~100%;燃油直燃型機組為30%~100%。
如果機組的能量在調節范圍之內,則運行正常。單機運行中應注意蒸發器中冷劑水量的不足,避免冷劑泵被吸空。再有,因溶液質量分數低,使吸收器中的溶液量增多,影響吸收器的抽氣能力。此外,對于蒸汽型溴化鋰吸收式機組,低負荷時,工作蒸汽壓力較低,蒸汽凝水的排放能力下降。此時,應注意機組蒸汽冷凝水的排放性能,可采取以下措施。
(1)蒸汽調節閥的口徑應盡可能選大一些的,使低負荷時蒸汽的損失盡可能小。
(2)減小冷卻水量,提高冷凝壓力,以降低機組的能量,即采用冷卻水量的變化來調節制冷量,不引起蒸汽壓力過分下降,以保持凝水的排放性能。
(3)減小蒸汽冷凝水系統的阻力。低負荷凝水排出的壓力較低時,為輸送凝水至較高的壓力場所,應盡量減小蒸汽冷凝水系統的阻力。必要時,可酌情考慮設置凝水箱和凝水泵。
當低于能量調節范圍下限時,機組進行間歇運行。對于熱水及蒸汽型機組,間歇運行相對來說比較可靠。停機時,機組進行稀釋循環,然后冷劑泵及溶液泵停止,機組停止運行。隨著冷水溫度的上升,機組又按自動程序再次啟動。但對于直燃型機組的間歇運行,使點火和熄火的次數顯著增加,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加。因此,對于直燃型機組,安全裝置的保養和管理必須更加嚴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