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冷劑瓶俗稱雪種瓶,是儲存制冷工質的專用容器。按其能否重復使用可分為一次性制冷劑瓶和多次使用制冷劑瓶。多次使用制冷劑瓶由專門廠家制造,經嚴格試壓檢驗,并應定期送安全部門復檢;容量從10kg至1000kg不等。多次使用制冷劑瓶由瓶帽、瓶身、瓶閥等組成,外形和氮氣瓶相似。一次性使用的制冷劑瓶制冷劑容量有390g、500g、13.6kg、22.7kg等系列。390g和500g的制冷劑瓶沒有瓶閥,屬于密封式制冷劑瓶,瓶的上方有一螺紋,必須把制冷劑開瓶閥旋至上方才能取出制冷劑,13.6kg和22.7kg的制冷劑瓶由把手、瓶閥和瓶身等組成,瓶身上有安全膜,在超過其額定壓力時,安全膜被沖破;制冷劑排出,可保護制冷劑瓶不發生爆炸。一次性制冷劑瓶的瓶身材料厚度較薄,僅為2mm,不能反復充灌制冷劑,瓶閥處有特殊處理,工質只能排出不能灌大。制冷劑瓶的充裝、使用和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一次性制冷劑瓶不得重復使用,裝載不同工質的瓶不能調換使用。
2)瓶體經外觀檢查有缺陷而不能保證安全的,不準充灌和使用。
3)制冷劑瓶應定期送當地質檢部門指定的檢驗單位進行技術檢驗,檢驗合格后,由檢驗單位打上鋼印,方可使用。
4)制冷劑瓶在使用中禁止蔽擊、碰撞;不得靠近熱源,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m;瓶閥凍結時,不得用火烘烤;夏季要防止陽光暴曬。
5)制冷劑瓶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,搬運時要旋緊瓶帽,輕裝、輕印,嚴禁拋、滑或撞擊。
6)制冷劑瓶搬運時在車上應妥善加以固定,用汽車裝運時應橫向排列且方向一致,裝車高度不得超過車廂;車上禁止煙火和坐人;嚴禁與氧氣瓶、氧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同車運輸。
7)制冷劑瓶儲存時要旋緊瓶帽、放置整齊、妥善固定、留有通道,制冷劑瓶臥放時應頭部朝向一方,防止滾動,且堆放不得超過五層;瓶帽等附件必須完整無缺;嚴禁與氧氣瓶、氧氣瓶同室儲存,以免引起燃燒、爆炸;在附近應設有搶救和滅火器材。